万明路与滨湖路给水管道、顺达路给水工程、顺航路给水工程、顺通路给水工程、顺兴路给水工程球墨铸铁管及管件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0   作者:星沙水务  浏览次数:120

湖南星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对万明路DN300给水与滨湖路给水管道连通工程、顺达路(湘府东路至香樟路)DN300给水工程、顺航路(湘府东路至香樟路)DN300给水工程、顺通路(机场大道至顺达路)DN300给水工程、顺兴路(机场大道至顺达路)DN300给水工程球墨铸铁管及管件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万明路DN300给水与滨湖路给水管道连通工程、顺达路(湘府东路至香樟路)DN300给水工程、顺航路(湘府东路至香樟路)DN300给水工程、顺通路(机场大道至顺达路)DN300给水工程、顺兴路(机场大道至顺达路)DN300给水工程球墨铸铁管及管件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XCSZGKA0120251101

3.代理编号:HNBC2025-CG-115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1289035.5元。

最高谈判限价:1289035.5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供应商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a、前文所称“近3个月”是指2025年9月—2025年11月;b、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提供其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如是“五证合一”,请供应商自行说明。

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并根据湖南星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接项目的要求,在星沙水务集团球墨铸铁管及管件备案品牌范围内选取,备案品牌包括:新兴、国铭、圣戈班。

3.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让他人经营。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12月10日起至 2025年12 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至 12:00 、下午 2:00至 5:00 (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二路39号水岸世景5栋3304号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4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 14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二路39号水岸世景5栋3304号。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湖南星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博

电    话:13378919341  0731-86867887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大道323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北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雄

电  话:0731-86795555

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二路39号水岸世景5栋3304号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2   作者:星沙水务  浏览次数:1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SSW-202500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02

二、澄清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方式:澄清  
  澄清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编号:XSSW-20250060)在投标人标前询问截止时间前收到潜在投标人提问。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于潜在投标人提问回复如下:

1、原招标公告“二、资格要求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修改为:二、资格要求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原招标公告三、报名及磋商文件的领取 报名日期:2025年12月02日起至2025年12月09日止(节假日除外)”延期至2025年12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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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大道323号

联系人:邓先生                    

 话:0731-8401317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湘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北路139号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向进、陈晶、陈勇                  

 话:19974998817